服务采购合同
时间:2019-10-25 作者:基本建设与资产管理处 点击: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889号
联系电话:0731-85622730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于年月日在甲方委托的采购活动中成为甲方供应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订立此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内容为:
第二条 服务期限及服务质量
(一)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服务质量: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项目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上述服务费包括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对应的技术资料等费用。
(二)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目服务费总额的%,计元;服务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目服务费总额的%,计元;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税务发票。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开户账户: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购买乙方服务后,获得由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和范围之内提供的服务的使用权。
(二)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标准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升级,服务优化及异常问题协助处理。
(三)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拥有相应产品服务的知识产权。
(二)乙方有义务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及时修改服务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三)为甲方相关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以及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保证提供的本合同服务项目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专营权等);若发生侵权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可能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按服务费总额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在服务期限内,乙方的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之内解决;超过48小时仍未解决的,乙方需按服务费总额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约定,且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执两份,乙方一执份,自双方盖章并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